社会组织透明度法案

        2018年12月21日,社会组织透明度法案(以下简称“法案”)提交审议。该法案要求包括基金会和协会在内的社会组织公布其所接受的大额财务捐赠。此外,该法案要求基金会披露财务信息。

范围

        法案中提到的“社会组织”一词包括基金会、协会、教派,以及在荷兰长期开展活动的非荷兰法律实体。

措施

        该法案包括两项措施,一方面针对社会组织,另一方面针对基金会。

        首先,社会组织必须公布每年接受的捐赠情况。在会计年度内,来自任何个人的捐赠超过15,000欧元(每次捐赠或总计),都需要在该组织的捐赠概述中阐明。捐赠的金额、捐赠者的姓名、居住地或注册的办公地址、收到捐赠的日期均应包括在概述中。捐赠概述由该组织的董事会签署。 这项措施的目的是防止捐助者对董事会产生不良影响,以及捐赠自由在荷兰的滥用。

        第二项措施包括《荷兰民法典》第2卷的修正案的内容。根据《荷兰民法典》第2:10条第2款,基金会有义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新拟议的法规要求基金会公布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该条款的目的是防止金融经济滥用行为,例如利用基金会进行税务欺诈或从事犯罪活动。

豁免

        根据部长令,某些类别的社会组织可以免除公布捐赠概述的义务。某些基金会也可以通过部长令免除公布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义务。

违规制裁

        未能及时履行公布捐赠概况和/或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组织将构成《经济犯罪法》所述的经济犯罪。

        该法案于2019年2月22日结束审议。新法案的生效日期仍然未知。

        我们届时将向您通报该法案的进展情况。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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