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合同与新冠病毒:何时能够成功提出不可抗力抗辩?

全球各地政府正采取措施应对新冠病毒的爆发,而这些措施将对包括经济在内的方方面面产生深远的影响。一般来说,一旦订立了合同,则有义务遵守合同的约定。但是,如果由于新冠病毒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例如向您的客户提供货品,那应该怎么办?您的客户是否能够据此要求您进行赔偿?您是否可以成功地提起不可抗力的抗辩?如果抗辩成功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不可抗力
根据荷兰法律的一般原则,合同一方应当就因其未能履行合同引起的所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该未能履行合同的行为是不能归因于他的。如果根据法律、法律行为(例如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或通用惯例不能归责于相关方或相关方对其没有责任,那么即可视为不能归因于该相关方。如果不能归责,那么就会有不可抗力。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在此情况下,由于不可归责的原因,相关方并无义务向对方支付由于未能履行合同所产生的损失。但是,原则上对方有权利终止协议,除非未能履行合同的行为以其本身的特征或重要性较小,其所造成的后果不足以成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

如果一方由于新冠病毒及各国政府采取的突然且无法预计的措施而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这是否构成了不可抗力事件?在回答这个问题前,重要的是需要核实双方是否在合同(或一般条款)中约定了不可抗力条款。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包含了一项不可抗力条款,法院将会基于Haviltex标准(即在解释一个合同时,不仅需要考虑合同的字面含义,更重要的是需要考虑双方的意愿以及各方可以从对方处获得的合理预期),评估新冠病毒的爆发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在解释不可抗力条款时,双方的意愿以及合理合法的预期将是决定性因素。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并没有包含一项不可抗力条款,那么法院将会根据法律及通用惯例来决定是否存在不可抗力,法院判定的重要因素是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直接原因。例如,如果出口和/或进口禁令导致无法发货,这可以以未能发货是不能归责于合同项下有义务发货的一方的原因为由来进行抗辩。在这一情形下,未能发货是由于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所造成的,而不是由于该方的原因导致的。

同时,在没有不可抗力条款的情况下,法院将个案判断未能履行合同是否能够归因于合同一方。在判断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 相关方是否能够通过其他方式履行合同义务(例如:从其他没有进口禁令的国家进口,通过船运而不是空运发货);
  • 荷兰政府或者外国政府是否将新冠病毒的爆发确定为是一项不可抗力;以及
  • 案例中的类似案件,例如与禽流感相关的裁判。

结语
截至目前,我们尚未了解到任何已有的法院判决成功判定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的原因是因为新冠病毒的流行所造成的不可抗力原因。如果法院需要裁定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则其必须基于合同或一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如有)及案件的所有事实情况,评估未能履行合同是否完全取决于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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