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办公一般标准指南:对“尽可能在家办公”标准的解释

尽可能在家办公——自新冠疫情以来,已然成为一个新的标准。由于对何时无法在家办公的认定缺乏明确性,荷兰政府通过“在家办公一般标准指南”(以下称为“指南”)制定了一些标准,以帮助雇主进行评估。(1)

 一般标准

根据该指南,员工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全部或部分在现场工作:

  • 基于必要业务流程的进展需要,或者是紧急社会原因所严格要求的(例如在实际生产流程中工作的员工),该工作需要员工亲自到场;
  • 该工作需要特定地点的软件或硬件设施(例如空中交通管制员);
  • 该工作需要使用只能在现场查看的公司机密信息;
  • 该员工有特定的精神症状,而现场工作对于该员工的心理健康是必要的;或者
  • 该员工的家庭工作环境不能通过提供设备(例如笔记本电脑、办公椅)来充分改善,因此现场工作对于员工的健康和福利是必要的。

培训新员工、充分了解工作执行情况、社交方面和生产力的缺失都被不视为需要现场工作的充分理由。

有新冠防控的工作场所

当需要在现场工作时,该工作场所应履行常规的健康和安全义务,工作场所必须符合荷兰国家公共卫生及环境研究院 (RIVM) 的指导方针。此外,更重要的是雇主应根据新冠病毒的风险来调整风险清单和评估,以防止工作场所发生病毒感染。请注意的是,此类措施针对的工作场所也包括家庭工作场所。

该指南旨在让雇主和雇员共同达成一份可行的解决方案。如果发生不符合新冠防疫规定的情况,则员工可以向 SZW 监察局报告。

(1)下载荷兰语版本,请点击这里

若您希望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