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长期病假的解雇,对于雇主的解雇开销(过渡补偿)的补偿

        在两年的病假后,很多雇主选择将劳动合同休眠(在两年病假后,原则上将不再禁止终止劳动合同,并且雇主将没有义务支付工资)以避免引起需要支付过渡补偿的义务。休眠状态的劳动合同并不是没有风险的。雇主不能够再继续努力使员工重新融入。此外,雇主也必须允许员工恢复工作,并且在员工(部分的)恢复工作时支付工资。

       因此,副首相兼社会事务和劳动部部长 Asscher提出了一个新法案的草案。这个新法案要求对于长期生病的雇员,其仍有权获得过渡补偿,但是在因长期病假而解除劳动合同时,雇主将获得该过渡补偿的补偿。该补偿将由UWV通过一般失业基金(荷兰语为“Algemeen Werkloosheidsfonds”或AWF)提供资金支持。因此AWF的保险费将会增加。

        在该法案中,对于终止劳动合同的形式没有区分。原则上说,该补偿的金额将等同于过渡补偿的金额。

        Asscher部长指出,该措施将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但是该措施将从2015年7月1日起具有追溯效力。该法案已经被提交至Raad van State寻求建议,Raad van State也已经提出批评性的问题。Raad van State问询为什么该法案不简单直接的在因为长期病假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废除获得过渡补偿的权利,而该法案选择了对该过渡补偿给予补偿的方式。向Raad van State寻求建议而获得的意见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基于此,Asscher部长在将该法案提交至议会下院前是否会修订该法案还不确定。话虽如此,考虑到2017年3月17日的大选,内阁已经辞职(及对于组成新内阁的预期),因此对于该法案是否(会以现在的形式)提交至下议院仍存疑。

 

      注释:Raad van State是荷兰的一个政府部门,承担了两个职能:一是审理各种行政机关做出的决定是否合理合法的最高行政法院的审理职能。此外是就议会咨询的特定法案提供咨询意见。

      来源:荷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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