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进一步放开外资市场准入——2018版负面清单发布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18年6月28日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2018版负面清单”),清单长度由63条减至48条,共在22个领域推出开放措施,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随后在2018年6月30日国家发改委与商务部进一步发布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版))》(“2018版自贸区清单”),将负面清单所涵盖的行业进一步将原有的自贸区负面清单95条措施减少至45条,于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2018年版负面清单与自贸区清单大幅放宽市场准入,所开放领域覆盖农业、能源、资源、金融、汽车制造业、船舶飞机制造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文化等领域。
取消制造业外资准入的限制
领域 |
开放内容 |
|
汽车制造 |
2018 年 |
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 |
2020 年 |
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 |
|
2022 年 |
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 |
|
船舶制造 |
取消船舶(含分段)设计、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
|
飞机制造 |
取消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航行器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取消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 |
划定金融业开放时间表
继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2018年4月在博鳌论坛表示拟加大开放金融业市场准入后,2018版负面清单具体且清晰地划定了中国金融市场外资准入的开放时间表。
领域 |
开放内容 |
|
银行 |
2018 年 |
取消对中资银行的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 |
证券期货 |
2018 年 |
将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由中方控股改为外资股比不超过51% |
2021 年 |
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中的外资股本限制 |
|
保险 |
2018 年 |
将寿险公司外资股比由50%放宽至51% |
2021 年 |
取消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
进一步开放商贸与运输业
领域 |
开放内容 |
|
农产品销售 |
取消稻谷、小麦、玉米收购、批发的外资准入限制 |
|
成品油销售 |
取消同一外国投资者设立超过30家分店、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成品油的连锁加油站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
|
交通运输 |
取消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国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
|
取消了国际海上运输公司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 |
2018版自贸区清单
相比于2018版负面清单,2018年版自贸区清单在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领域、教育领域、文化娱乐领域及增值电信领域均有进一步措施,试点放宽外资的准入限制,并在种业、电信和文化娱乐领域体现了更大的开放度。
扩大开放领域、优化投资环境
随着2018年版负面清单以及2018版自贸区清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政府旨在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并深入推进高水平开放。同时,中国政府近年来致力于简政放权的各项举措,可以预期未来中国的投资环境将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