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议院通过实施引入最终受益人登记的法案

2020年6月23日,荷兰国会上议院通过一项实施引入最终受益人登记的法案(“法案”)。法案生效后,所有根据荷兰法律设立的法人实体、合伙均需强制提供最终受益人(“UBO”)的相关信息。在法案生效后,将会给予现存的法人实体18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必须遵守登记最终受益人的法定义务。对于新设实体来说,法案生效后,其应立即登记最终受益人。

法案预计在2020年秋天生效。我们将会跟进并在生效日期确定后予以告知。

我们以下就登记最终受益人的义务适用于哪些法人实体、谁将会被认定为最终受益人以及最终受益人需要提供的信息做出简单说明。

最终受益人的义务适用于哪些法人实体?

  •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BV)以及公共有限责任公司(NV)。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除外,其需要遵守欧盟透明度指令或相关国际标准所要求的披露要求。
  • 基金会、协会、合作社和互助社;
  • 合伙、有限合伙(CV)、普通合伙(Vofs)以及船运公司;
  • 欧洲经济利益集团(EEIGs);
  • 在荷兰有办公室的欧洲公共有限责任公司(SEs)及欧洲合作社(SCEs);以及
  • 教堂。

根据其他国家法律设立的法律实体,即便其在荷兰存有分支机构,也无需在荷兰登记最终受益人信息。

谁是最终受益人?
《2018年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法实施法令》列出了哪些类型的自然人将被认定为最终受益人。

对于公共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来说,(直接或间接)在公司持有超过25%股份、投票权或持有人利益的自然人,或通过其他方式最终持有或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是最终受益人。对于其他法人实体来说,基本适用类似的标准。如果在公共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识别最终受益人,那么董事会成员将被认定为(伪)最终受益人。在有限合伙机制中,管理合伙人将为(伪)最终受益人。

登记最终受益人信息是需要提交哪些信息?

最终受益人的如下信息将予以登记并且向公众披露:

  • 姓名;
  • 出生年月、居住国家及国籍;
  • 最终受益人持有的权益性质以及经济利益。

此外,还需要登记如下最终受益人信息,但如下信息将不会对公众披露:

  • 出生日期、出生地、出生国家及家庭住址;
  • 居民社会服务号(BSN)/外国税务识别号;
  • 核实最终受益人信息的相关文件副本;
  • 最终受益人持有25%以上权益性质及经济利益的文件副本。

不向公众披露的信息将仅向财政署以及某些政府机构(例如警察、公诉机构、荷兰中央银行以及荷兰金融市场管理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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